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2019年6月15日,南昌市公路管理局2017年湾里区境内大中修及灾防工程项目办自主开展了南昌市S106蛟桥至万埠(X014蛟万线)大中修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验收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检测报告,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及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溃,南昌市公路管理局2017年湾里区境内大中修及灾防工程项目办将派出专业人员尽快处理反映的问题,积极采纳群众意见。
申请公示单位:南昌市公路管理局2017年湾里区境内大中修及灾防工程项目办
联系人及电话:徐艳燕13576988030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S106蛟桥至万埠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2: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S106蛟桥至万埠-监测总结报告(全)
附件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修改稿)S106蛟万线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