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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保密法重点解读
来源:广西普法  发布日期: 2022-04-25  访问量: 

保密载体有哪些种类?

● 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

摘抄涉密载体有哪些保密要求?

● 摘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经文件、资料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的笔记本,要做出与原件一致的国家秘密标志,按原件同样的保密措施进行管理,且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与原件一致。

复制保密载体有哪些方面需要注意?

●1.复制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复制其他机关、单位产生的涉密载体,应当经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复制。

● 2.复制涉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或删除国家秘密标志。

● 3.复制涉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复制件要采取与原件相同的保密措施。

● 4.复制涉密载体应尽量在本机关、本单位内部进行,需要送外单位复制的,应当委托具有涉密载体印刷资质的单位复制。

● 5.严禁复制绝密级涉密载体。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属于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必须经本机关、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非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须经原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

为什么非涉密计算机、存储设备不可以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 非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无法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缺乏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而且往往连接互联网,可以感染计算机病毒,或被植入窃密程序。

为什么移动存储介质不能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 移动存储介质包括:U盘、手机、数码相机、MP3、MP4等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产品。

● 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极有可能使涉密计算机被植入间谍窃密程序或感染计算机病毒。一旦移动介质感染窃密病毒,当再次接入到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时,窃密程序会迅速将U盘上的涉密信息自动发送到互联网上的指定邮箱,窃案者就可以获取涉密计算机上的涉密信息。

为什么不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送国家秘密?

● 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

打电话、发短信也会造成泄密事件吗?

● 普通电话存在串音和载波辐射问题,有的电话线是暴露在外的,可以被搭线窃听,如果在通话中谈论国家秘密,就会造成泄密。

● 而手机通信传输系统,是开放的无线通信系统,通信信号是在空中传输的,只要有相应技术设备,就可以载听通话内容。

● 同时,手机还可以与互联网无线连接,所以在手机通话中谈论涉密内容或用手机发送或存储涉密信息,很容易造成涉密。

为什么要保密?

● 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总是存在某些需要限定知悉范围的信息或事项,是谓秘密。根据涉及利益的主体不同,可分为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持有秘密的主体,可以是个人、家庭、机关单位或社会组织,可以是政党集团或国家。

● 之所以要保密,是因为秘密一旦超出知悉范围,失去控制,就会损害特定主体的安全和利益。而这其中,最重要、也最特别要保护的就是国家秘密。

我国有哪些关于保密的法律法规?

● 我国的保密法律,主要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保密法及有关法律中涉及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条款。保密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是我国保密法律体系的主干,是调整保密法律关系的专门性法律。

● 除保密法之外,在我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出入境管理法、统计法、档案法、专利法、公务员法等法律中涉及保护国家秘密的条款,都属于保密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

什么是国家秘密?

●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十一

国家秘密的范围是什么?

● 我国《保密法》规定,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1、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其他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8、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国家秘密诸要素的,属于国家秘密。

十二

哪些行为属于违反保密法规定的行为?

● 《保密法》中列举了以下几种常见、典型的严重违规行为:

1、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2、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3、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4、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5、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6、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7、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8、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9、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10、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11、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12、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13、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十三

违反保密法,如何追究责任?

● 主要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又分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除上述两种责任之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形,即对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十四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泄密事件或者案件时,应采取哪些措施?

● 1、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

● 2、机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并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日前修订的保密法中,增加了针对涉密信息系统的保密措施;加强了对涉密机关、单位和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完善了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制度;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强化了保密法律责任。

此次修订对原法绝大多数条款都作了修改,新法共6章53条,增加了1章18条。

下面普法君挑出了

值得关注的六大亮点

展示给大家

值得关注的六大亮点

(一)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有了硬措施;

(二)企事业单位保密管理有了新思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不可能禁止民营企业、中介机构等“体制外力量”参与涉密活动、从事涉密业务。修订后的保密法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对从事涉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依法管理;

(三)涉外保密管理采取新举措。针对对外交往合作中涉密事项增多、外籍人员在国有企业担任高管等情况,建立涉密审批制度和协议制度;

(四)涉密人员管理体现责任与权益相适应。修订后的保密法,既确立了涉密人员分类管理、上岗培训、出境管理和脱密期管理等制度,又确立了涉密人员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原则和相关的奖励制度,体现了对广大涉密人员的关心爱护;

(五)责任追究的可操作性明显增强;

(六)保密工作责任制得到强化。较为突出的,是对领导人员问责和对保密部门问责。新法规定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对发生重大泄密案件或定密不当的机关、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不依法处分违规者的机关、单位有关领导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保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也要依法追究责任。

重点条文解读

保密法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保密法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保密法第二十四条

涉密信息系统“五禁止”:

(一)禁止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禁止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三)禁止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四)禁止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五)禁止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保密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五不得”:

(一)不得非法获取、持有;

(二)不得买卖、转送、私自销毁;

(三)不得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

(四)不得邮寄、托送出境;

(五)不得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出境。

保密法第四十四、四十五条

泄密案件调查: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督促、指导有关机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予以收缴。

保密法第四十八条

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十二种行为”:

违反保密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八)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九)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保密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

因为保密就是保国家安全

保企业发展

保个人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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