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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1-31  访问量: 

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  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是主管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工作的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参与编制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发展规划,编制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年度建议计划、年度经费收支预算,下达公路建设、养护年度计划和养路费支出计划,并监督执行。

2.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网升级改造和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督查检查;组织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参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组织项目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

3.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公路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公路设施建设等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国防战备、安全应急、应急抢修保通、交通量调查、路况调查、行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技术标准管理工作,组织科技开发、项目攻关;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负责引进新技术、新材料使用,开展公路发展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6.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公路用地和附属设施等国有资产的登记造册,完善路产档案资料;协助开展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开展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行业队伍素质。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0个,包括中心本级和9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昌分中心、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进贤分中心、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义分中心、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建分中心、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郊分中心、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湾里分中心、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昌西南昌分中心、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坊岭分中心、南昌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64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5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87人。实有人数109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39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37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02人;退休人员小计555人。遗属人数91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6597.58万元,较上年增加57.80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部门在职人数减少和结转结余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9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7.1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在职人数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其他收入298.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8.7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用于G105付家嘴大桥重建工程项目的省级补助结存资金;上年结转(结余)206.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6.2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通行费(普通公路建设与养护)资金结余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6597.58万元,较上年增加57.80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部门在职人数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和增加了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090.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7.1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在职人数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97.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7.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66万元、资本性支出35.50万元;项目支出1506.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4.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辆通行费(普通公路建设与养护)资金安排的支出和G105付家嘴大桥重建工程项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82.00万元、资本性支出320.0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98.76万元、其他支出206.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2.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1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在职人数和离休人数减少;交通运输支出14388.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0.7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辆通行费(普通公路建设与养护)资金安排的支出和G105付家嘴大桥重建工程项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126.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8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在职人数减少。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897.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5.6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在职人数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1809.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5.0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从资本性支出调整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49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减少;资本性支出355.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19.0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从资本性支出调整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98.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8.7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G105付家嘴大桥重建工程项目支出;其他支出206.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6.2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辆通行费(普通公路建设与养护)资金安排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092.61万元,较上年减少447.17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部门在职人数减少。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2.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1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在职人数减少和离休人数减少;交通运输支出13883.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4.2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在职人数减少;住房保障支出1126.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8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在职人数减少。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090.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7.1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在职人数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97.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7.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66万元,资本性支出35.50万元。项目支出10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保持一致;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82.00万元、资本性支出320.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46.86万元,较上年增加37.82万元,增长34.7%,主要原因是上年机关运行经费不足,2024年申请将单位收入清算资金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使用,弥补机关行政运行经费不足。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7.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8.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7.1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33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0。

(九)项目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专项支出项目具体为:

1.乡村振兴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帮扶乡村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路域环境、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创收。

2) 立项依据:根据江西省发布《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印发《南昌市2021-2023年省市级重点村定点帮扶工作方案》(洪组通〔2021〕72号)文件精神定点帮扶乡村完成配套设施建设带动乡村经济发展。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4) 实施方案:根据对定点扶贫乡村道路的实际勘测情况,对安义县新民乡内农村道路069县道进行路面“白改黑”工程,项目路线长约2.03公里(含支线0.61公里),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路面病害处理、沥青灌缝、沥青层加铺、错车道硬化等具体作业内容。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35.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2.宣传教育费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外宣传、制作宣传画册及资料、学习书籍及培训等。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开展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行业队伍素质。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4) 实施方案:根据《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中心、省智慧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3年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新闻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年度目标管理重点考核内容》、《2023年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及省综交中心布置的其他年度重点宣传工作任务要求,加强对外宣传,积极开展主题采访活动,开展“探路”媒体行活动暨新媒体运营人员专业技能提升培训班;通过省级以上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刊发报道,加强报刊宣传;通过抖音宣传视频、宣传片拍摄等多媒体方式加强对外宣传策划报道。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86.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3.房屋维修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中心属单位办公楼租赁和维修。

2) 立项依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处理,为5年。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公楼始建于上90年代初,使用过程中存在众多安全隐患,已影响正常使用,每年必须例行进行维修。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4) 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办公楼建筑使用情况需对办公楼建筑范围内(含机关大院)进行一次年度安全检查工作;完成建筑外墙、屋顶、卫生间等地方的防水检查及维修;完成办公楼及周边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完成建筑范围内其他零星维修工作。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54.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4.桥梁检测、检查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普通国省道桥梁定期检查等。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公路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公路设施建设等管理工作;根据《南昌市公路管理局转发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洪路养字〔2013〕32号)文件要求,对特大、特殊结构和特别重要桥梁定期检查不少于一年一次,并应委托专业桥梁检测单位实施。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4) 实施方案:根据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桥梁检测计划,本年度需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路桥梁进行定期检查(部分桥梁需增加桩基水下检测),共需完成94座桥梁检测工作,预计可取得94份桥梁检测报告。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115.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5.公路规划及公路文化推广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编制公路规划及公路文化推广所需调研、专家评审、编制等。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参与编制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发展规划;根据《南昌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十四五”规划(2021-2025)》指导意见,完成相关公路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及公路推广活动。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4) 实施方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西省普通省道网调整工作的安排,配合完成南昌市普通省道路网规划的优化研究、推广省交通运输厅普通省道路网规划调整方案成果以及对调整方案的意见征求与反馈工作。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6.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6.公路养护机具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全市国省道、县乡经济干线公路工程建设、日常养护、道路绿化保洁、公路应急保障等养护作业。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公路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公路设施建设等管理工作;根据省公路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养护道班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路养规字〔2009〕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良好的公路状况,发挥公路效能,确保公路畅通,应及时补给和更新公路养护机械设备。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4) 实施方案:根据2024年初制定的养护机械设备采购计划,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采购一批养护车辆设备共计10辆,采购车辆种类包含洗扫车、公路养护车、防撞车以及洒水车。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320.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7.G105付家嘴大桥危桥重建工程

1) 项目概述:付家嘴大桥位于G105国道K1751+432处,因该桥梁检测鉴定报告评估该桥为四类危桥,按照上级工作目标任务要求需要完成付家嘴大桥危桥改造重建。

2) 立项依据:《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关于付家嘴大桥危桥重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赣路养字〔2020〕25号)、《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国省道养护项目省级补助资金计划(第二批)的通知》(赣路综规字〔2020〕28号)、《江西省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下达2021年交通运输部车购税普通公路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赣综交养字〔2021〕14号)。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4) 实施方案:根据《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关于付家嘴大桥危桥重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赣路养字〔2020〕25号),拆除现有的付家嘴大桥左幅老桥上下部结构及右幅老桥上部结构,按公路-I级标准进行重建,在原桥位处重建为10+5×22.2+10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小箱梁+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梁,左侧下部结构采用柱式桥台加钻孔灌注桩基础,右侧下部结构维修利用原有桩柱:桩柱维修包括封闭法、压入灌注法修补裂缝,局部破损修复,钻孔注浆加固处理,同时为增强老桥桩柱与新桥盖梁之间的连接,对利用柱顶植筋处理;适当增加桩长防止新老桩基间的不均匀沉降,桥长136.50米。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198.76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8.交通仪器及交通量调查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对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选定路段的交通流量及特性进行调查。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国防战备、安全应急、应急抢修保通、交通量调查、路况调查、行业统计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2017年实施的《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完成年度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调查工作。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昌分中心。

4) 实施方案:根据《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利用管养范围内普通国省道上的交通监测站点进行实时数据采集,每月完成一次交通流量及监测情况分析报告,定期对交通监测站点开展巡维检查。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2.76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9.道班房建设费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道班房进行修缮、重建工程。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公路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公路设施建设等管理工作;根据省公路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养护道班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路养规字〔2009〕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公路养护服务,发挥公路效能,确保公路畅通,应合理设置公路道班数量,并保障道班建筑使用性能。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昌分中心。

4) 实施方案:在拆除昌万道班原道班房的基础上,进行场地平整、绿化硬化、围墙工程、房屋新建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等。目前昌万道班重建项目已基本完工,本年度项目将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后按照合同支付项目工程尾款。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48.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10.交通仪器及交通量调查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对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选定路段的交通流量及特性进行调查。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国防战备、安全应急、应急抢修保通、交通量调查、路况调查、行业统计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2017年实施的《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完成年度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调查工作。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进贤分中心。

4) 实施方案:根据《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利用管养范围内普通国省道上的交通监测站点进行实时数据采集,每月完成一次交通流量及监测情况分析报告,定期对交通监测站点开展巡维检查。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3.59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11.道班房建设费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道班房进行修缮、重建工程。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公路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公路设施建设等管理工作;根据省公路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养护道班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路养规字〔2009〕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公路养护服务,发挥公路效能,确保公路畅通,应合理设置公路道班数量,并保障道班建筑使用性能。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进贤分中心。

4) 实施方案:对进贤分中心管养范围内的捉牛岗道班、石灰岭道班进行修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外墙及屋顶防水渗透处理、室内墙面除霉粉刷、供水供电改造、老旧损坏门窗更换、值班区域环境改造、道班外观重新设计装修等。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40.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12.交通仪器及交通量调查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对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选定路段的交通流量及特性进行调查。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国防战备、安全应急、应急抢修保通、交通量调查、路况调查、行业统计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2017年实施的《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完成年度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调查工作。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义分中心。

4) 实施方案:根据《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利用管养范围内普通国省道上的交通监测站点进行实时数据采集,每月完成一次交通流量及监测情况分析报告,定期对交通监测站点开展巡维检查。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2.21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13.道班房建设费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道班房进行修缮、重建工程。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公路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公路设施建设等管理工作;根据省公路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养护道班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路养规字〔2009〕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公路养护服务,发挥公路效能,确保公路畅通,应合理设置公路道班数量,并保障道班建筑使用性能。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义分中心。

4) 实施方案:对安义分中心管养范围内的万埠道班进行修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外墙及屋顶防水渗透处理、地面铺装、室内墙面除霉粉刷、供水供电改造、老旧损坏门窗更换、值班区域环境改造、道班外观重新设计装修等。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30.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14.绿化(补植、新植)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普通国省道公路绿化管护,计划对公路沿线绿化植物进行补植。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公路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公路设施建设等管理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2010年实施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公路养护内容包括公路绿植种植及补种工作。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义分中心。

4) 实施方案:根据管养范围内普通国省道公路沿线绿化数据,2024年度对S218线K166+523-K185+197段沿线缺失路段补栽胸径Φ12的带冠樟树,共需补栽438棵,期间保障对沿线绿化日常养护每月2次。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35.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15.交通仪器及交通量调查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对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选定路段的交通流量及特性进行调查。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国防战备、安全应急、应急抢修保通、交通量调查、路况调查、行业统计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2017年实施的《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完成年度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调查工作。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建分中心。

4) 实施方案:根据《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利用管养范围内普通国省道上的交通监测站点进行实时数据采集,每月完成一次交通流量及监测情况分析报告,定期对交通监测站点开展巡维检查。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2.48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16.机关办公楼装修及省庄道班还建房装修项目

1) 项目概述:对新建分中心机关办公楼及省庄道班进行装修、修缮。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公路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公路设施建设等管理工作;根据省公路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养护道班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路养规字〔2009〕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公路养护服务,发挥公路效能,确保公路畅通,应合理设置公路道班数量,并保障道班建筑使用性能;根据新建区政府征拆重建要求,完成机关办公楼装修工程。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建分中心。

4) 实施方案:根据《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部分安置房分配工作调度会议纪要的通知》(纪要字[2023]124号)文件要求,对分配安置房(用于新建分中心机关办公)按照机关办公环境配套标准进行简单装修工程并采购一批办公物品、对省庄道班还建毛坯房进行简单装修工程。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100.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17.房屋维修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中心属单位办公楼租赁和维修。

2) 立项依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处理,为5年。办公楼使用过程中存在众多安全隐患,已影响正常使用,每年必须例行进行维修。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郊分中心。

4) 实施方案:根据办公建筑使用情况,实施办公楼建筑全面安全检查、外墙防水、办公楼外墙刷漆、办公室地砖挖除重铺、内墙粉刷、智慧识别系统安装等项目。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30.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18.交通仪器及交通量调查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对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选定路段的交通流量及特性进行调查。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国防战备、安全应急、应急抢修保通、交通量调查、路况调查、行业统计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2017年实施的《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完成年度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调查工作。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郊分中心。

4) 实施方案:根据《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利用管养范围内普通国省道上的交通监测站点进行实时数据采集,每月完成一次交通流量及监测情况分析报告,定期对交通监测站点开展巡维检查。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1.1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19.应急保障及隐患整治经费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强化安全应急抢险培训、组建应急队伍以及安全隐患整治排查。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国防战备、安全应急、应急抢修保通等工作。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郊分中心。

4) 实施方案:根据南昌市东湖区道专委《关于进一步整改省道扬新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工作要求,对管养范围内的S102省道K3+000~K5+600路段内增设安全防护波形护栏500米,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18.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20.交通仪器及交通量调查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对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选定路段的交通流量及特性进行调查。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国防战备、安全应急、应急抢修保通、交通量调查、路况调查、行业统计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2017年实施的《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完成年度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调查工作。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湾里分中心。

4) 实施方案:根据《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利用管养范围内普通国省道上的交通监测站点进行实时数据采集,每月完成一次交通流量及监测情况分析报告,定期对交通监测站点开展巡维检查。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1.66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21.道班房建设费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道班房进行修缮、重建工程。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公路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公路设施建设等管理工作;根据省公路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养护道班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路养规字〔2009〕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公路养护服务,发挥公路效能,确保公路畅通,应合理设置公路道班数量,并保障道班建筑使用性能。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湾里分中心。

4) 实施方案:对管养范围内的罗亭道班进行修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外墙及屋顶防水渗透处理、室内墙面除霉粉刷、供水供电改造、老旧损坏门窗更换、值班区域环境改造、道班外观重新设计装修等。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15.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22.绿化(补植、新植)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普通国省道公路绿化管护,计划对公路沿线绿化植物进行补植。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公路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公路设施建设等管理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2010年实施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公路养护内容包括公路绿植种植及补种工作。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湾里分中心。

4) 实施方案:根据管养范围内普通国省道公路沿线绿化数据,2024年度对G105国道K1653+390-K1661+914沿线绿植缺失路段补栽麦冬和石楠,共计补种麦冬1100棵、石楠22棵,期间保障对沿线绿化日常养护每月2次。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15.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23.交通仪器及交通量调查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对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选定路段的交通流量及特性进行调查。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国防战备、安全应急、应急抢修保通、交通量调查、路况调查、行业统计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2017年实施的《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完成年度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调查工作。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昌西南分中心。

4) 实施方案:根据《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利用管养范围内普通国省道上的交通监测站点进行实时数据采集,每月完成一次交通流量及监测情况分析报告,定期对交通监测站点开展巡维检查。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1.38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24.道班房建设费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道班房进行修缮、重建工程。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公路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公路设施建设等管理工作;根据省公路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养护道班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路养规字〔2009〕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公路养护服务,发挥公路效能,确保公路畅通,应合理设置公路道班数量,并保障道班建筑使用性能。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坊岭分中心。

4) 实施方案:对高坊岭分中心管养范围内的丁坊道班进行修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外墙及屋顶防水渗透处理、外墙刷漆、供电改造、老旧损坏门窗更换、值班区域环境改造等。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18.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25.交通仪器及交通量调查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对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选定路段的交通流量及特性进行调查。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国防战备、安全应急、应急抢修保通、交通量调查、路况调查、行业统计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2017年实施的《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完成年度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调查工作。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坊岭分中心。

4) 实施方案:根据《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利用管养范围内普通国省道上的交通监测站点进行实时数据采集,每月完成一次交通流量及监测情况分析报告,定期对交通监测站点开展巡维检查。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0.83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26.应急保障及隐患整治经费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强化安全应急抢险培训、组建应急队伍以及安全隐患整治排查。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国防战备、安全应急、应急抢修保通等工作。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坊岭分中心。

4) 实施方案:开展一次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强化应急抢险培训,组建应急队伍,整合应急抢险力量,并通过演练活动效果及反馈情况修订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切实提升应急抢险能力。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6.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27.普通国省道路网平台及政务办公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动态监测普通国省道公路路网状况,采集分析监测数据,为公路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数据支撑;辅助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调度,发布路况信息为社会公众出行服务。

2) 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市公路管理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洪编发〔2021〕75号)、《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路安技〔2017〕9号)文件精神,要求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中心对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平台进行日常运营、监测与维护。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中心。

4) 实施方案:一是落实路网运行维护管理机制。严格执行7*24小时值守运维工作机制。坚持定期对内、外场设备的日常工作状态、性能稳定性进行巡查,细化工作流程,强化提升运维效率,实施机电设备精细化管理目标,做到“线上有系统,线下有备库,维护有平台,数据有保障”,夯实路网运行维护管理基础。定期对外场固定监测点进行安全性与设备运行情况检查,主要包含门架钢结构、防雷接地、设备数据采集精准度和完整性等,及时整改隐患和修复故障。二是创新拓展数智运维手段。瞄准信息化机电设施运维痛点,探索机电管理提质增效创新举措,故障精准定位高效推送。依托基于微信公众号的故障推送平台,帮助运维人员快速定位设备类型和位置,有效提升机电故障应急处置能力,提升设备在线率和准确率。

5) 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115.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20.11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25.12万元,比上年增加8.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调减本项指标用于集中全中心预算更新超期使用的公务用车,本年度调回。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0万元,比上年减少13.0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本项调减的经费,调整用于集中全中心预算更新超期使用的公务用车。

4.公务用车购置费3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业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6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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