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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23-01-20  访问量: 

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  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参与编制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发展规划,编制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年度建议计划、年度经费收支预算,下达公路建设、养护年度计划和养路费支出计划,并监督执行。

2、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网升级改造和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督查检查;组织或参与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组织项目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

3、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公路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公路设施建设等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国防战备、安全应急、应急抢修保通、交通量调查、路况调查、行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技术标准管理工作,组织科技开发、项目攻关;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负责引进新技术、新材料使用,开展公路发展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6、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公路用地和附属设施等国有资产的登记造册,完善路产档案资料;协助开展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开展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行业队伍素质。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交通强省、交通强市及南昌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中的目标任务,开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网升级改造和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2023年各项公路建养工作。

(一)围绕交通强市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优先实施断头路、三级及以下普通国省道升级改造、国道穿城公路改建建设,争取将一批重大重点项目开工,进一步提高普通国省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例。加快G320国道向塘至西山段公路新建工程建设;确保两个公路升级改造续建工程S426袁渡至梁西(白虎岭至黄马互通段)公路改建工程、S218安义县古村大道工程完工;加快S104莲塘至黄金埠(南昌县塔城至进贤县钟陵段)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二)围绕改善通行环境大力提高公路养护水平。一要大力改善路面技术状况。加大养护大中修工作推进力度,继续实施路面“白改黑”工程,按照“两整治一提升”行动要求,力争三年内实现全市省道宜改造路段黑化率100.0%。加强日常养护管理,推行日常养护市场化,全面提高全市普通国省道总体技术状况(MQI)、路面性能指数。二要加大桥梁养护管理力度。继续开展桥梁加固改造工作,全面提升桥梁安全防护水平。三要加快实施服务设施项目。加大协调力度,完成前泽驿站新建项目。

(三)围绕落实责任大力提升行业治理能力。一是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巩固提升年行动,围绕公路项目建设、养护安全作业、公路安全运行等重点领域及重大节假日、“春运”、雨雪季等敏感时段,落实好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二是加大路产路权的保护。开展公路路产路权赔(补)偿工作,有效保护路产路权。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0个,包括本中心和9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9个: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进贤分中心;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昌分中心;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建分中心;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坊岭分中心;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郊分中心;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昌西南昌分中心;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湾里分中心;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义分中心;南昌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中心。

编制人数64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5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87人。实有人数112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69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34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35人;离休人员小计3人;退休人员小计554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6539.78万元,较上年减少2411.94万元,下降1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39.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11.9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6539.78万元,较上年减少2411.94万元,下降12.7%。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537.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88.0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292.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5.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15万元、资本性支出31.50万元;项目支出10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0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59.00万元、资本性支出843.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支出1000.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6.66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30.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9.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0.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5.5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00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234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15.0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000.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66万元;购房补贴支出 160.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292.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87.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4.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82.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7万元;资本性支出874.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1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539.78万元,较上年减少2411.94万元,下降12.7%。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支出1000.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6.66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30.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9.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0.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5.5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00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234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15.0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000.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66万元;购房补贴支出160.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537.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88.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92.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5.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15万元,资本性支出31.50万元。项目支出10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9万元、资本性支出84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09.04万元。较上年减少974.72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部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中只有中心本级为行政参公单位,其余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预算安排用于保障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各项费用支出为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837.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3.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5.4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设备0万元。

(九)项目绩效情况

2023年部门专项支出项目具体为:

1、道班房建设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道班房进行修缮、重建工程。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公路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公路设施建设等管理工作;根据省公路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养护道班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路养规字〔2009〕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公路养护服务,发挥公路效能,确保公路畅通,应合理设置公路道班数量,并保障道班建筑使用性能。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4) 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 年度预算安排:242.00万元。

6) 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改造、修缮工程数量6个;道班房建设面积≥393.17㎡。

质量指标:改造、修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改造、修缮工程项目按计划完工率100%。

成本指标:昌万道班重建工程成本188万元;其他道班修缮工程成本54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公路养护后勤保障率100%。

满意度指标:工程受益群体满意度≥95%。

2、乡村振兴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东阳村芰湖观光休闲园项目建设,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工程。

2) 立项依据:根据江西省发布《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印发《南昌市2021-2023年省市级重点村定点帮扶工作方案》(洪组通〔2021〕72号)文件精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点对点帮扶东阳村,完成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4) 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 年度预算安排:55.00万元。

6) 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芰湖观光休闲园建设项目1项。

质量指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施工按合同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建设总成本节约率≤2%。

社会效益指标:改善乡村基础设施环境,带动乡村产业发展,提高村民创收能力。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5%。

3、宣传教育费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对外宣传、制作宣传画册及资料、学习书籍及培训等。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开展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行业队伍素质。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4) 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 年度预算安排:20.00万元。

6) 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对外多媒体宣传次数≥1次;宣传业务培训≥1次;宣传报道篇数≥12篇。

质量指标:完成宣传报道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宣传报道刊登逾期时限≤3天。

成本指标:制作宣传视频1.5万元/分钟;宣传展板平均成本150元/版

社会效益指标:加强公路行业宣传,推进行业文化建设。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5%。

4、房屋维修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中心属单位办公楼租赁和维修。

2) 立项依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处理,为5年。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公楼始建于上80年代初、90年代初,使用过程中存在众多安全隐患,已影响正常使用,每年必须例行进行维修。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4) 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 年度预算安排:50.00万元。

6) 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房屋维修工程整体建筑面积≥3600㎡。

质量指标:房屋维修项目按合同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自合同生效起修缮工期逾期时限≤5天。

成本指标:改造、修缮累计工程成本节约率≤2%。

社会效益指标:建筑物安全隐患整改率≥95%。

满意度指标:办公人员满意率≥95%。

5、应急演练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强化应急抢险培训,组建应急队伍,整合应急抢险力量。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国防战备、安全应急、应急抢修保通等工作。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4) 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 年度预算安排:6.00万元。

6) 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应急演练开展次数9次;演练物资购置1批。

质量指标:实战演练符合方案预期效果≥95%;应急演练队伍的支援和协作有效性≥95%。

时效指标:抢险人员和应急物资抵达现场的时效控制≤90分钟;制定应急抢险方案的时效控制≤60分钟。

成本指标:开展应急演练经费6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通能力。

满意度指标:道路使用人员对公路的满意度≥95%。

6、公路规划及公路文化推广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编制公路规划及公路文化推广所需调研、专家评审、编制等。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参与编制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发展规划;根据《南昌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指导意见,完成相关公路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及公路推广活动。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4) 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 年度预算安排:24.00万元。

6) 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公路规划工作及公路文化交流活动场次4次;公路规划工作及公路文化交流活动培训2次。

质量指标:完成业务及活动推广达标率100%;对外多媒体宣传资料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完成业务培训及推广活动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完成公路规划及公路文化推广活动成本控制≤24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公路路网规划、公路路况信息和公路文化宣传率。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5%。

7、公路养护机具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全市国省道、县乡经济干线公路工程建设、日常养护、道路绿化保洁、公路应急保障等。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公路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公路设施建设等管理工作;根据省公路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养护道班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路养规字〔2009〕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良好的公路状况,发挥公路效能,确保公路畅通,应及时补给和更新公路养护机械设备。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4) 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 年度预算安排:320.00万元。

6) 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采购机械设备数量29台。

质量指标:设备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按合同交付时限≤10天。

成本指标:日常养护机械购置成本19万元;交通安全设施维修机械购置成本37万元;除雪清方排障抢险机械购置成本53万元;路面养护维修机械购置成本180.4万元;5T前钢后胶压路机购置成本30万元;电镐购置成本0.6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公路排障修复率,保障公路养护质量,提升公路好路率。

满意度指标:司乘人员对路况的满意率≥95%。

8、交通仪器及交通量调查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对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选定路段的交通流量及特性进行调查。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国防战备、安全应急、应急抢修保通、交通量调查、路况调查、行业统计工作;根据交通部2017年实施的《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完成年度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调查工作。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4) 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 年度预算安排:16.00万元。

6) 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交通量调查自动监测站点59个。

质量指标:交通量调查准确率≥95%。

时效指标:交通量调查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交通量调查成本节约率≤2%。

社会效益指标:调查数据可参考率≥95%。

满意度指标:数据使用人员满意度≥95%。

9、桥梁检测、检查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普通国省道桥梁定期检查等。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公路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公路设施建设等管理工作;根据《南昌市公路管理局转发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洪路养字〔2013〕32号)文件要求,对特大、特殊结构和特别重要桥梁定期检查不少于一年一次,并应委托专业桥梁检测单位实施。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4) 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 年度预算安排:90.00万元。

6) 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桥梁检测数39座。

质量指标:检测工作质量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自合同生效起桥梁检测工作完成时限≤60天。

成本指标:特殊检查(承载能力验算)平均成本12000元/座;中小桥定期检测平均成本180元/延米;大桥定期检测平均成本150元/延米。

社会效益指标:检测发现安全隐患整改率≥95%。

满意度指标:司乘人员对桥况的满意度≥95%。

10、绿化(补植、新植)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普通国省道公路绿化管护,计划对公路沿线绿化植物进行补植。

2) 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发展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四个县级事业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21〕19号),主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公路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公路设施建设等管理工作;根据交通部2010年实施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公路养护内容包括公路绿植种植及补种工作。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4) 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 年度预算安排:64.00万元。

6) 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补种灌木数量≥3285株。

质量指标:绿植存活率≥95%。

时效指标:绿化养护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每棵灌木补植成本140元;每棵乔木补植成本(蜀桧)100元;每棵乔木补植成本(樟树)440元;每棵乔木补植成本(桂花树)270元。

社会效益指标:行车体验提升度≥95%。

满意度指标:司乘人员对路况的满意度≥95%。

11、普通国省道路网平台及政务办公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1) 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动态监测普通国省道公路路网状况,采集分析监测数据,为公路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数据支撑;辅助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调度,发布路况信息为社会公众出行服务。

2) 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市公路管理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洪编发〔2021〕75号)、《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路安技〔2017〕9号)文件精神,要求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中心对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平台进行日常运营、监测与维护。

3) 实施主体:南昌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中心。

4) 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 年度预算安排:115.00万元。

6) 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设备设施现场巡检次数大于等于12次;系统及设备维护次数大于等于300次;应急值守等于24小时/天;国省道出行服务信息年度平均活跃天数大于等于180天。

质量指标:系统设备在线率大于等于90.0%,系统数据传输率大于等于90.0%。

时效指标:巡检和维护及时率大于等于95.0%。

成本指标:维保服务成本小于等于48.00万元;内外场设施及设备维护成本小于等于20.00万元;通信网络成本小于等于25.58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国省道路网监测和应急热线响应率100.0%。

满意度指标:实施区域群众满意度85.0%。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24.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16.8万元,比上年减少11.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公务接待费需只减不增,本项调减的经费,调整用于集中全中心预算,更新超期使用的公务用车。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万元,比上年减少18.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需只减不增,本项调减的经费,调整用于集中全中心预算,更新超期使用的公务用车。

4.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比上年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安排更新超期使用的公务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业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6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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